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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2〕19号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4号,附件1)和《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2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2〕1号,附件2)精神,学院现开展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3),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结题要求为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并附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2.一般课题结题要求为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并附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4000字以上的文章。

3.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4.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四、申报办法

1.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我院将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遴选前3项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其余项目择优遴选前3项推荐至独立学院分会。

2.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于2022年3月30日16:00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均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管理部A103。

联系人:束军仙,87571289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2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高教育学会2022年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6.《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