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1〕12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写与出版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落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号),学院现进一步明确教材编写和出版管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设立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审核专家队伍
1.设立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负责教材管理工作。其中教材选用机构,可与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合署,也可另设机构。
2.组建教材审核专家队伍。负责教材审核工作,主要审核本部门申请立项和即将出版的教材。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和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教材审核要严把政治关,重点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进行审核;要严把学术关,主要对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审核。
二、教材编写与出版流程
所有教材编写均需经学院统一立项。未经立项、教师自行编写的教材原则上不得出版,不予选用,不予经费资助和教学奖励,并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1.院级及以上教材编写审核流程
(1)教材立项

(2)教材出版前

(3)教材出版后(即教材建设项目验收时)

2.教师参编(第一主编为外单位)教材编写审核流程
教材出版前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以上过程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严把教材质量关。
教务管理部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