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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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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1〕85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数量

申报项目为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原则上,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一般申报1个研究基地。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对教材建设研究高度重视,具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教材建设工作基础的高等学校、教科研院所、教材编写出版等单位均可申请设立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

(二)申报条件

1.有较强的教材研究队伍。在申报的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研究基地不少于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业专家和学科专业教育专家、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有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有关课题研究,有主编、参与教材编写(修订)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研制(修订)经历,或有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验经历。

2.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有关课程、教材、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有广泛影响,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有较高的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申报研究基地的高校,须有省级及以上的相关学科专业,或有省级及以上相关研究平台。

三、建设任务及管理

(一)建设任务

1.开展教材建设研究。围绕课程教材建设的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发展战略等开展系统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报告。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

2.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根据省级教材工作部署,参与省级教材编写、审核、培训、评估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发挥智库作用。

3.集聚一流专业人才。发挥研究基地的聚集效应,吸引一批课程教材建设的一流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一批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人才库。

4.实施教材数字化改革。整合教材编写、使用、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建设教材数据中心。开展数字化教材、教材工作数字化管理等探索,为教材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资源支撑。

(二)运行管理

省级教材研究基地在省教育厅和研究中心(基地)所在单位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在经费、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组织对研究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将年度工作报告和成果报告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研究基地资格。

四、2021年申报工作安排

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启动首批11个研究基地申报和建设,其中涉及高等教育4个(分别为德育教材以及智能制造、大数据、新材料学科教材)。

五、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于2021年9月27日15:00前将《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交至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束军仙,联系电话:87571289。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

附件3:《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