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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18〕41号

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做好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附件1),请相关负责人于6月26日16:00前将《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525053@qq.com,纸质版(1份)交至教务管理部104西

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立项名单

 

联系人:束军仙,电话:9211289。

附件1:《关于做好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务管理部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