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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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2017〕46号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及各部门工作实际,现安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安排
该类项目采取现场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安排
(一)改革成效调查
由学院对课堂教学项目的改革成效进行调查,包括对项目改革实践对象进行实践效果对比,对项目实践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实际应用情况等。
(二)开放课堂观摩
1.该类项目按《工作规程》要求,于9月22日至10月26日,安排为期四周的开放课堂,每周开放课堂时间表见附件1,欢迎全院师生前往听课观摩。
2.开放课堂期间,学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课堂改革实践和成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放课堂评分表》(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可自选最佳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并于9月24日前将考核时间、相应时间课程知识点等信息报教务管理部,教务管理部将汇总考核时间供专家参考。
3.如遇本学期未开设改革相关课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其他有关的课堂教学活动视频材料,请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管理部。
(三)验收评审安排
该类项目采取现场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束军仙,A104西,电话:87571289。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省级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放课堂时间表》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放课堂评分表》
教务管理部
2017年9月22日
附件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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