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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7〕25号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度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6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3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一)项目研究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2017年度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也可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三)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资助对象侧重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者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经历和经验的人员,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备博士或者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主持院级重点科研课题的经历,具有组织重点项目研究与实施的经验与能力。研究项目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备硕士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主持院级相关科研课题的经历,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经验与能力。研究项目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4.项目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

5.项目申请者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三、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5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

2.一般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7年6月16日前由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何青,87571213。

教务管理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2017年度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