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方学院2010年度教学科研一般课题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0年08月3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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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 、部(室):
经专家组评审,共4项课题获准立项为我院2010年度教学科研一般课题,现将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课题立项名单
序号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
负责人
| 所在部门
| 课题
类型
| 1
| 2010JK10
| “ERP软件应用”课程实验教学改革的探索
| 万俊
| 工商管理分院
| 一般
| 2
| 2010JK11
| 独立学院信息类大学生就业能力问题研究
| 叶城均
| 信息分院
| 一般
| 3
| 2010JK12
| 独立学院教学管理质量监控体系问题研究——以东方学院为例
| 陈松
| 财税分院
| 一般
| 4
| 2010JK13
| 金融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 吴婧姗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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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经费及有关要求
1.本次教学科研课题立项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立项时先拨1000元,结题通过后再拨余款。
2.原则上课题的研究期为一年。
3.本次立项的一般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千字以上的文章;同时撰写一篇8千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以及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情况及成果材料。或者一篇2万字以上高质量的成果应用报告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教务部管理部将择时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研究进程进行中期检查。
4.课题负责人应按课题研究所设计的目标内容及研究方案,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进行认真研究,保证课题研究质量与适用性,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的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东方教务管理部同意,在延期期限内,按时完成课题;如未按时完成,除向全校公布名单外,教务管理部将追回拨入经费,并不接受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类似课题。
5.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周后,各课题负责人到东方教务管理部签订课题项目研究协议书,并领取经费卡。
6、课题经费的使用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教[2005]54号)。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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