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东方学院2009年教学科研课题及2008年教学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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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教〔2009〕46号
各系、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鼓励教育创新,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09年教学科研课题立项及2008年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教学科研课题申报
1.课题选题的主要方向:
教学管理规范及创新研究;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实践教学体系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研究;
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特别是教学方法的改革研究;
2.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应符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方向,以应用性研究为主,体现创新意识和改革精神,着力于解决当前我院教学管理及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2)课题设计要注重质量,申报表的填写应注意课题研究目的明确,思路清晰,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课题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可操作性较强。
(3)11月10日前未上交结题材料的教学科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暂不申报;已被院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接受申报。
(4)2009年教学科研课题拟立项2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5项左右,一般项目15项左右,立项资助经费为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3000元。
3.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申报教学科研课题的负责人须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科研课题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十份,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09年11月10日前由部门汇总统一送至东方学院教务部(行政楼306)。申报表可到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表格下载—课程成果类”处下载。
二、2008年立项的教学科研课题结题
1.课题负责人到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表格下载—课程成果类”处下载《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科研课题成果报告》,填写后将成果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材料)一式2份交东方学院教务部(行政楼306)。课题成果已发表文章的需附上成果复印件,已在实践中运用并取得成效的需出示有关部门签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2.各项课题结题按照课题立项时所签协议要求进行,由教务部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审核课题是否达到结题要求。
3.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11月10日,对逾期仍未结题的课题,需向教务部提出推迟结题的申请。
二○○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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