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组织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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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全面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3月-6月在全院组织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观摩活动范围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的范围为,各分院(中心)所有在编教师,观摩课程为2010-2011学年课程。
二、教学观摩活动形式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形式为“说课”,即以模拟课堂教学形式为主,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评委系统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涉及等。
二、教学观摩活动要求
1、3月-5月,各分院(中心)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活动应围绕示范性教学观摩、指导性教学观摩和交流性教学观摩进行,以摸底考查、交流提升为目的,并为我院将于2011年下半年开展的第二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做好准备工作。
2、各分院(中心)成立由3—5位专家组成的考评组,对所有观摩活动进行摸底性考评,以作为教学指导交流提升的参考。各分院(中心)可根据《评分参考依据》(附件1),结合专业教学特色制定参考标准。
3、各分院(中心)在3月31日前将观摩活动时间安排表报至教务管理部,我院将组织专家随机参加观摩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4、各部门将对有关教学观摩各项活动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及总结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管理部A-103。
(四)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根据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设优秀组织奖4名。
联系人:杨程佳87571292
附件1:《评分参考依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评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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