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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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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分院规划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3年01月10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东教通【2013】7号

各分院、中心(部):

请于1月15日前将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各分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各专业十二五建设规划之红头文件首页上报至教务管理部A105。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