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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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2012〕52号
各分院(中心):
根据《关于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一次教改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浙财院东〔2012〕39号)要求,学院定于2012年12月集中进行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向全院师生宣传我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一、教学成果的内涵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本次参与展示的教学成果要求:
1.能体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大会主题;
2.2004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
3.能够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二、教学成果展示形式
本次教学成果展示形式为文字和图片展示。各分院(中心)应围绕本次教改大会主题结合自身近年来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炼特色,通过一系列文字展板和图片展板进行宣传。所有展板上需标有本次教改大会统一图标和字样。
三、教学成果展示地点
本次教学成果展示的地点为各分院(中心)所在的教学楼或实验楼,以办公区域和大楼门厅的过道、走廊墙壁为佳。具体展示方案应在11月15日前报行政楼A508办公室黄老师处,联系电话87571113。
四、教学成果展示时间
本次教学成果展示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展示期间,学院党院办将对各教学(教辅)部门的成果展示进行新闻采访和录像,请各部门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其他
本次教学成果展示旨在宣传各教学(教辅)部门近年来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取得的成绩,不得因此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活动。
教务管理部联系人林老师、应老师,联系电话87571124、87571127。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教学成果展示方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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