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4】63号
各分院、部门:
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报名工作已结束,共有38位教师参加。现将比赛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领导小组是本届教学技能比赛的组织领导机构(见附件1)。
2.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比赛的评审工作,包括评审程序、规则、评审中有关事宜的决策等。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二、比赛安排
1.时间: 2014年5月8日-9日
周四:上午8:25-11:30,下午12:00-16:00
周五:上午8:25-11:30,下午12:00-16:00
2.地点:报到候场S1-408、课堂教学S1- 412、教学反思S1-409
3.比赛顺序见附件3。
4.参赛教师注意事项见附件4。
三、比赛程序及相关规则
1.本届比赛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4〕18号),比赛有关参考材料见教务内网《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学技能比赛有关参考材料》。
2.评委根据教师比赛情况,依据评分标准给出每个项目的分数,由本届比赛办公室汇总得分。
3.本次比赛获奖等级按照比赛总得分从高到低产生。每位参赛者必须至少有8名评委给其打分,统计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得分即为该参赛者的最后得分。
4.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由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审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四、评委工作纪律
1.评委必须严格按照比赛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为选手打分,不打印象分和人情分。
2.评委必须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地点,以便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一天通知教务管理部,以便教务管理部做出调整。
3.每场比赛结束后,评委将所有参赛教师的评分表填写完整并签字后交给在场工作人员。
五、评审工作机构
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办公室设在教务管理部,本次评审办法的解释权归东方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领导小组。
教务管理部
2014年5月7日
附件1、比赛领导小组
附件2、评审委员会
附件3、比赛顺序
附件4、参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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