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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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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第二批院级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4〕72号

各部门:

现开展我院2014年第二批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1.研究范围

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条主线,针对应用能力培养的难题,以我院“两课堂、七平台、实践持续、专业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探索基于“课程、实习、竞赛、科研、讲座、社团、社会活动”七平台的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

“协同培养”是指协调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不同环节、资源或者部门,共同一致地完成某一培养目标的过程。我院“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是通过运用多种培养方式、融合多种教学资源、协调多个教学与管理环节,为了实现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培养目标,形成多个培养平台的教学目标、资源建设、组织管理的协同长效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同步提升。

2.成果形式

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的研究需围绕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的方案设计,并为组织实施建立制度保障。项目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的研究与实践报告;

(2)多平台协同培养方案。包括:多平台协同教学方案、多平台资源建设方案、多平台教学与管理队伍建设方案,等。

(3)多平台协同培养管理制度,实践时间达到两年。

3.申报要求

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研究项目面向团队申报。团队的构成可以是承担教学组织与管理任务的分院、专业系或教研室,以及负责七平台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等,鼓励多部门合作。申报团队在平台建设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方面具有两年或以上实践经验,有明确的协同培养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管理基础。

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部门联合申报的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作为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4.项目经费

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研究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拟立项5项。

二、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1.研究范围

(1)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

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解决“如何教”的问题,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本项目有如下要求:

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成果形式为①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报告;②改革后的课堂教学方案;③改革后课程评价考核方案。

申报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研究专项

面向我院201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8项)指导教师的专项。

指导教师工作指南详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主要研究指导教师在项目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或对项目各阶段指导工作的特色、方法、成效、经验等的总结和推广。创新训练项目强调以“研究过程”为主,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和个性潜质培养;创业训练项目强调“创业训练”为主,强化就业与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实践项目强调自主立项、真实创办企业的实践过程,强化就业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3)实训中心专项研究项目

面向我院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广告创意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法务实训中心、外语自主学习体验中心的专项教学研究,以及信息分院、人文与艺术分院、外国语分院、法学专业的《综合专业实训》教学研究。

主要研究在校内现有实训中心教学平台环境下,结合专业与课程建设,进行实训项目开发。可以是实训项目教学方案、实训项目教学团队建设方案、实训项目教学资源建设方案等。重点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综合实训项目的开发。

(4)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专项研究项目

主要研究在现有教师资源与教学资源环境下,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各类项目开发。可以是促进教师交流的平台建设或是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方案。

2.建设经费

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已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只立项,经费不再重复投入。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和结题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请查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要求及注意事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

2.所有项目立项后拨款经费50%,结题后拨余款。经费管理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执行。

3.教学研究课题不是纯理论、模式研究,重在实践探索。对于研究内容空泛、问题针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日常工作罗列、工作总结性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4.已主持院级教学研究课题、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至今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本年度教学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部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院级教学研究课题。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5年3月15日前由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