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专业导师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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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4]131号
各分院:
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专业导师对学生学业的指导作用,加强专业导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决定召开“专业导师交流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4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二、会议地点:图书馆七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分院2013级、2014级专业导师
四、会议议程:
1.由各分院推荐的优秀专业导师代表轮流发言,谈专业导师工作的心得与建议等,每人发言时间15分钟。
2.与会人员交流讨论。
病、事假人员由分院审批后,在10月21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教务管理部。有教学任务的专业导师由教务管理部统计,无需请假。
欢迎对专业导师工作感兴趣的新进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
联系人:王 秀,电话:87571123。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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