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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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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专业导师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通[2014]131号

各分院:

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专业导师对学生学业的指导作用,加强专业导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决定召开“专业导师交流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4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二、会议地点:图书馆七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分院2013级、2014级专业导师

四、会议议程:

1.由各分院推荐的优秀专业导师代表轮流发言,谈专业导师工作的心得与建议等,每人发言时间15分钟。

2.与会人员交流讨论。

病、事假人员由分院审批后,在10月21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教务管理部。有教学任务的专业导师由教务管理部统计,无需请假。

欢迎对专业导师工作感兴趣的新进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

联系人:王 秀,电话:87571123。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