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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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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东方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5年09月1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5〕52号

各分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教学技能专业水平,提升我院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改进实践教学手段,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0月22-23日举办我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必须为我院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 (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承担教学工作1年(含)以上,2014-2015学年所有授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未发生教学事故者;

3.符合参赛条件的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团队和2014年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项目(即2014年第二批教学研究重点课题)团队(见附件1)必须参加本次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本次比赛将作为相关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检查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4.我院在建课程群项目,每个项目至少推荐一位符合参赛条件的年青教师参加。如果推荐教师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有重叠,请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

二、比赛程序

第一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动员报名。各分院、部门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结合上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报名,于9月30日下班前将报名表(附件2)统一交至教务管理部。

第二阶段:10月22日-10月23日,集中进行院级比赛。由教务管理部组织进行现场比赛,由评审专家评定成绩,确定本次比赛的获奖名单。

三、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1.教学设计。报名时,参赛教师除需提交报名表外,需附以下材料: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复印件10份;参赛课程教学设计纸质汇编本10份,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材料中不得出现姓名、分院等个人信息。(所有材料并附电子版)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时间为15-20分钟。评委主要从参赛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参赛教师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及单项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及教学工作业绩计算按学院有关文件制度规定执行。

联系人:祝彩群,87571192。

附件1:省级及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附件2:东方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报名表

附件3:东方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表

教务管理部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