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7〕11号
各部门:
我院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共30项项目获准立项,其中重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项、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项、重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3项、一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8项,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一、结题要求
1.重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条件原则上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或(2)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专著作者(或教材主编)为项目主要成员;以及(3)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并通过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成果认定。
2.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条件为:(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5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课程指导书、课程满意度调查报告等)及应用情况证明。
3.重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形式为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的研究报告,及其他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等支撑材料,如发表的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课程内容体系、考核评价方式和机制、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课堂教学效果分析的学生满意度调查报告等。教学改革必须落实到实际课堂教学活动中,并取得较好成效。
4.一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
二、项目经费
1.重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2.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重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3.一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4.已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只立项,经费不再重复投入。
5.所有项目立项后拨款经费50%,结题后拨余款。经费管理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执行。
三、注意事项
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请至教务内网“下载专区-课题成果栏”下载)。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7年3月31日
附件:《2016年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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