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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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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08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8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系、学生各班:

为激发我校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由浙江省高校高等数学教学研究会组织进行的2008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有关报名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05、06、07级学生。

二、竞赛程序和规则

竞赛将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浙江省高等数学教学研究会统一竞赛题目,参赛学生独立完成竞赛试题,试卷总分为150分。

我校参赛将分为工科、文科、经管三大类,工科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统计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文科类包括文学类、法学类、艺术类专业,其余专业均归属到经管类。报名学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参赛组类别。

竞赛时间定在12月6号(周六)上午8:30—11:30举行,比赛地点将在我校校内进行。学科竞赛办公室将在赛前三天公布每位选手所在的具体考场及座位号。

三、命题范围

赛题主要依据教材《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详见竞赛大纲。

四、奖项设置

由浙江省高等数学教学研究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成绩特别优秀的参赛学生,授予特等奖。

五、参赛组织及报名

(一)报名

学生应在10月27日前到各系教学助理处报名,各系教学助理需在10月28日前将报名表统一交到教务部(行政楼306),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到教务部邮箱(jwb@zufe.edu.cn)。

(二)选拔与考试

11月4日(周二)下午1:40——4:10进行全校性的选拔考试,具体考场安排将在11月2日在竞赛网站公布。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确定集中培训的学生,经培训后代表我校参加浙江省高等数学竞赛,参赛名单和培训计划将于11月12日在竞赛网站公布,11月15日开始培训。

竞赛不收取报名费,省参赛学生报名费由学校统一支付,正式名单公布后学生不得退出竞赛。

六、奖励办法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对于获奖学生将给予一定奖励。

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相关文件、考试大纲、报名表及有关竞赛安排请参见我校大学生竞赛网站

附件:

1.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章程

2.浙江省大学生数学竞赛(微积分)大纲

3.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报名表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200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