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注意事项
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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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参赛学生:
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即将拉开帷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东方学院长安校区,考试教室请参见准考证。
决赛: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
二、比赛形式
初赛形式为笔试。决赛形式为笔试加口试,决赛满分200分,其中笔试150分(含听力),口试5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初、决赛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生8点45分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三、设立奖项
外国语分院经过努力,为我院学生争取到了24个获奖名额,并从获奖学生中推荐前3名参加省一级的比赛,获奖名单届时会通知到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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