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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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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通[2014]66号

各分院、部门:

东方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结束,共有26个项目参加申报。具体如下(项目无先后次序之分):

序号

项目申报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分院

负责人所在班级

项目其他成员

指导

教师

1

创新训练项目

关于小型企业所得税合理规避的途径及方法研究

王圣懿1220240234

财税分院

12税务2

黄腾 1220240227

陈楚潇1220240224

王明黄1220240219

郁晓

2

创新训练项目

农村低保补助政策的实施及效果的调查报告——以海宁市长安镇为例

章佳雯

1220200128

财税分院

12财政1

应竹筠1220200104

孟烨玲1220200201

黄雨婷1120200201

王倩蓉1120200230

张雪平

3

创新训练项目

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商化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

滕秋燕

1220200101

财税分院

12财政1

董鲁璐1220200118

徐瑜繁1220200106

张雪平

4

创新训练项目

财政在促进小城市发展的作用研究——以浙江省海宁长安镇为例

董琦婧

1220200112

财税分院

12财政1

徐宇培1320200202

陈烨 1120200224

余文萍1220800608

张雪平

5

创新训练项目

规范减刑制度背景下看守所教育矫治量化改革研究——基于浙江三所看守所的调研

王磊

1220600235

法政分院

12法学2

王培新1220600137

陈依曼1220600126

严洁琼1320600109

杨大春

梁美英

6

创新训练项目

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帮扶机制中感化教育的探索——以大学生志愿工作中交流与互动机制为视角

张彦

1220610140

法政分院

12行管1

徐泽鸿1220600106

杜佳佳1220600128

李雯丽1220610112

杨大春

周立波

7

创新训练项目

“五水共治”背景下浙江养殖业跨区域发展支持政策研究—基于经营主体的视角

吴旭萍

1120320225

工商管理分院

11人力2

王诗扬1120200206

陈莉莉1120310106

梅罗丹1120200212

陈子卉1320610119

陈晓阳

8

创新训练项目

“海宁市青年创业园区楼宇团建”模式研究

莫亚炜

1120310136

工商管理分院

11市营1

郑红善1120240102

邵晶晶1220910107

虞嘉滢1220210231

方拓 1220430246

叶城均

9

创新训练项目

英国增值税制度对中国部分服务业“营改增”的借鉴作用

杨琪

1220910224

会计分院

12ACA

陈莹 1220910114

徐秉超1220800310

赵丹丹1320250129

来明佳

10

创新训练项目

基于五维度模型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存续发展的影响因子研究

阎羽嘉

1120300119

会计分院

11会计2

罗佳鑫1120340236

陈 挺1220300347

徐 俊1220520141

黄晶晶1220310316

王 景

叶城均

11

创新训练项目

关于建立绍兴(黄酒)期货交易所的构想

谢焱

1320500210

金融与经贸分院

13金融2

李帅璋1320500140

滕潇清1320500106

阮雨霁1320500228

蔡占元1120500233

盛超明

12

创新训练项目

关于金融教学课程的研究与探讨——货币与金融票据陈列室

邱敏娟

1120500317

金融与经贸分院

11金融3

胡玄 1220600149

周清杰1220500232

俞乐杨1220500234

王惠临1220500214

陈中放

13

创新训练项目

关于金融教学课程的研究与探讨——银行三项技能竞赛

张毅楠

1120500309

金融与经贸分院

11金融3

胡玄 1220600149

鲁玲超1220500224

鲍方清1320910128

王媛媛1320910130

陈中放

14

创新训练项目

浙江省城乡居民家庭金融调研

夏远薏

1220500302

金融与经贸分院

12金融3

朱梦婷1220800609

王盛颖1220210227

陈舒盈1220710128

张倩倩1220400107

李忠

胡军辉

15

创新训练项目

浙江省养老指数研究

俞阳

1220430234

信息分院

12统计2

杨家灿1120430136

胡丹青1120430109

叶婷婷1120430111

吴芳慧1320450222

徐朝晖

16

创新训练项目

海宁家纺零售价格指数的编制

周新迪

1120430149

信息分院

11统计1

蒋生火1120430145

周军 1220430104

吴辰婕1220410306

卢嘉翔1320450242

彭武珍

17

创新训练项目

地方志愿者服务与运行机制建设和管理模式研究——以海宁市为例

叶昊杰1120430243

信息分院

11金融信息

齐静月1120100111

任璐璐1220710214

姚慧芳1220300306

林郁杰1220300244

叶城均

18

创业训练项目

河南禹州“银梅可乐”营销推广计划

刘少博

1220300250

工商管理分院

12工商2

金奔 1220300344

徐瑜璐1220240207

杨焰虹1120310109

范梅苑1220300215

孙福兵

19

创业训练项目

“汽车后市场”O2O电商创业计划

徐齐

1120310110

工商管理分院

11市营1

陈莉莉1120310106

谢墨 1120310128

戚佳佳1120410211

朱齐成1320420323

郭燕翔

20

创业训练项目

蓝夹缬创业策划项目

吴晓燕

1320500307

会计分院

13ACA

雷轲 1321030114

骆沉 1320600234

王丽婷1220910126

汪懿婷1320910231

陈松

21

创业实践项目

杭州森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张睿

1220310233

工商管理分院

12市营2

姜昊 1320200125

吴淑婷1220240210

谢丹丹1220240208

王圣懿1220240234

陈松

22

创业实践项目

基于师生交互的创新型移动教学软件开发与推广

王谷扬

1320700127

金融与经贸分院

13经济学1

赵涛 1320200134

柴丹虹1320700117

谢玲娣1320310313

季维依1220520129

陈晓阳

23

创业实践项目

以习羽工作室为平台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徐昌烃 1220920227

人文与艺术分院

12艺术2

施红榴1320900225

陈厚彪1220920231

闵颜1220920222

费家润1220910241

于田

张颖喆

24

创业实践项目

微商城

黄文孟

1220910140

人文与艺术分院

12广告1

王丽婷1220910126

陈晓 1220910121

周玲姿1220910133

陈鹏飞1320410139

胡悦

25

创业实践项目

新型移动广告模式——微赚

郑逸群

1220400234

信息分院

12信息2

曾夏琳1220340107

王梓宁1320710217

徐鼎滟1320800408

缪斯 1320210145

周家地

26

创业实践项目

面向海宁家纺城的集群式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研究

赵丽芬

1220420214

信息分院

12电商2

赵晓霞1220420204

朱峰 1320420143

白云龙1320420147

周家地

齐璐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4〕24号),现将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安排

1、时间:2014年5月19日下午1:00开始

2、地点:行政楼A314

(申报项目个人或团队报到候场在行政楼B315)

3、参加人员:

(1)申报项目的学生个人、团队成员

(2)评审专家(另行通知)

4、答辩顺序抽签:2014年5月19日上午8:00

每个项目派一名代表到行政楼A102抽签

二、评审工作要求

1、项目答辩

(1)由项目负责人简要介绍项目,项目组成员可作补充,限时五分钟。

(2)项目组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3)指导教师介绍项目实施条件、指导计划,限时三分钟。如指导教师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到场陈述,可以进行书面陈述(需指导教师本人签字)。

2、专家审议

评审专家根据项目评价标准,审阅项目申请表,综合项目组陈述与答辩情况,进行投票。

3、评审纪律

(1)项目申报人及指导教师、与项目相关的人员、评委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应有任何形式的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

(2)评委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为项目进行评审,不打印象分和人情分。

4、其它事项

(1)项目申请人请假

项目申请人在2014年5月19日下午有课程安排者,到教务管理部抽签时领取请假单向任课教师请假,请有关分院向任课教师做好相关说明工作。

(2)学生所在分院的审核意见

项目申请人、团队成员所在分院需对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能否学有余力参加本次项目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项目申请表后分院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学生所在分院未出具明确意见者,不能参加答辩。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7571123,18967378952。

教务管理部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