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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4〕60号

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1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促进项目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中下旬对东方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教务管理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进度、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中期检查需要上交的书面材料:

1.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进展日志

3.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4.其他阶段性成果材料

在研究过程中,涉及变更研究内容、项目成员、调整结题时间等事项,需同时提供“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调整申请表”。上述书面材料格式及表格可在教务内网“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题”中的配套表格中下载(http://10.1.12.31/ReadNews.asp?NewsID=3185)。

书面材料请于2014年11月14日之前,交至行政楼A102西办公室,联系人:王秀,电话87571123。

请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汇报材料(可制作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汇报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所在分院与项目指导教师重视此次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被中止。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0月14日

中期检查材料封面 (参考格式)

中期检查材料目录 (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