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东方学院2017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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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6〕30号
各部门、各专业负责人: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学院应用型转型的重要工作,根据《教务管理部2016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初步制定《东方学院2017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
现广泛征求部门意见,请于2016年4月13日15:00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报送教务管理部A105西办公室,具体请填写《征求意见表》。
教务管理部联系人:应青苑,联系电话:87571127。
征求意见表
教务管理部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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