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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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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2016“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创[2016]11号

各分院、各班学生:

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吸引、支持更多的优秀青年参加创业创新,搭建人才、项目与资本的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我院决定组织学生参加2016“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海宁市委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海宁大潮网

协办单位:海宁市青年创业圈、海宁市新生代创业联谊会、海宁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海宁市青年联合会、海宁市80后农业创业联盟、海宁市电商创业协会、海宁市文旅创客荟、海宁宽腾电商创业基地、海宁海论创客空间

媒体支持:大潮网、掌上海宁、FM96大潮之声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2月

地点:海宁市人力社保局(11月复赛)

海宁广电紫薇演播厅(12月决赛)

四、参赛对象

有意向创业或者正在创业的青年(截止2016年11月10日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项目无年龄限制。

参赛形式可以以个人或者团队的形式参加,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比赛的,原则上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至少1人)必须符合上述年龄条件。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海宁市“十三五”产业发展需求,可以包括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智能制造、健康产业、生态环保等范围。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产权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参赛项目获奖后须在海宁市范围内实施。

六、参赛方式

1.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2.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加的,参加赛事答辩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2人。

3.参赛者应在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4.参赛者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

(3)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创业团队合照(800*600)。

创业项目申报表、创业项目计划书可在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海宁团市委、海宁大潮网网站下载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

1.时间:2016年10月1日—11月7日。

2.内容:发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创业基地征集推荐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开展周边高校园区项目宣传发动工作。各分院推荐创业团队不少于2个。

(二)项目初审

1.时间:2016年11月11日—11月14日。

2.内容:主办单位对报名的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并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的创业计划书进行初审,评选出入围复赛的30个项目。

(三)项目复赛

1.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25日。

2.内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5分钟的现场项目介绍,经评审后择优确定10个项目参加决赛。对入围决赛的队伍主办单位邀请创业导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完善项目计划书并制作参赛PPT,录制团队VCR,同时开展创业决赛团队的宣传。

(四)项目决赛

1.时间:2016年12月上旬。

2.内容: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团,评审团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比赛采取“1+5+2+5”方式,即播放VCR视频1分钟,参赛选手介绍参赛项目5分钟,导师助力2分钟,专家评委提问和选手答辩5分钟,并由评审团评委进行评审打分。评分采取百分制,专家评委、大众评委按9:1的综合计分办法,评审产生相应奖项。比赛现场公布评审结果,颁发奖杯和奖金。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授予奖杯;

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授予奖杯;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授予奖杯;

优胜奖4名,奖金各2000元,授予奖杯;

入围奖20名,纪念品一份并授予奖杯。

九、培养扶持

大赛入围复赛项目纳入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对进入决赛的10个创业项目,将有机会获得以下政策培养扶持:

1.优先获得海宁农商银行给予的50万元以内基准利率贷款,享受市创业贷款政策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扶持。

2.优先与海宁市的创业导师结对,提供创业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支持等。

3.入住海宁宽腾电商创业基地选手可享受场地租金优惠,第一年场地租金免费(限卡位)、第二年场地租金按市场价50%收取,第三年场地租金按市场价80%收取。

4.入住海论创客空间选手可获得价值壹万元宣传推广位。

5.可获得海宁市各类媒体宣传推广:

一等奖奖励大潮网推广1条,掌上海宁1期,FM96大潮之声访谈宣传1期;

二等奖奖励大潮网推广1条,掌上海宁1期;

三等奖奖励大潮网推广1条。

6.优先获得与海宁市风投企业开展洽谈的机会,有机会获得创业风投资金。

7.可优先入驻海宁市创业基地,享受团队入驻咨询、政策申请、工商登记、税务、法务等创业孵化服务。

8.获得一、二等奖的创业者,现场发放奖金额50%,在海宁注册后发放剩余50%。其他奖项一次性现场发放。

所有参赛项目符合《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意见》(海政办发〔2015〕195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房租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十、有关要求

各分院、部门要按照大赛部署,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参赛团队,按照名额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大赛顺利开展。大赛相关材料请于11月4日前提交至创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0573-87571089,郑同学17757341715,大赛指定邮箱:dxskjxh2012@126.com(邮件请注明:“海宁创业精英赛”)。

附件:

1.“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创业项目申报表

2.“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项目计划书

3.“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比赛规则

4.关于举办2016“潮青年·创未来”海宁创业精英赛的通知

创业学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