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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实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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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27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附件2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24 号)(附件3的要求,现对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工作

(一)自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需在817~97日期间开展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

1.自查范围:2022届授予本科学士学位的所有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采用其他形式替代论文(设计)的作品也需纳入自查范围。

2.自查内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套材料,包括过程管理材料、总结材料、成果材料(附件4。自查重点是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3.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照评议要素(附件5和论文常见问题(附件6,可采用自查、互查相结合的形式,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选派专人负责本二级学院材料报送工作,将2021/2022学年度(202191日—2022831日)学位授予补充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7)和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包括对应作品的视频、图片等附件)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以“二级学院名称.zip”命名,于97日前发送至任老师278400545@qq.com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档须做匿名处理。教务管理部定于开学初安排业务培训,另行通知。

命名方式按如下规则:


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他材料于923日前上交教务管理部。

二、专家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在915日前完成专家推荐工作。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讲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推荐专家汇总表另行发布。

三、其他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序开展工作。

2.认真阅读和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熟悉信息填报规则,对报送的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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