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2〕41 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教务管理部
2022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202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补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