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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实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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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学院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浙财院东教〔2009〕43号

各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毕业实习的教学效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对我院各系2009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成果材料及过程管理材料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院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环节材料。

二、检查内容

(一)各系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各系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和过程管理材料。

(三)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文献综述、指导手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2.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包括:毕业实习手册、教师指导手册、实习报告及其他相关实习材料。

(四)各系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分析材料、毕业实习的总结分析材料。

三、检查程序和方法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上报的相关制度材料、计划安排与过程管理材料、总结分析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对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成果材料进行抽查,每个专业抽取3-5份,抽查学生名单将在10月16日由专家组随机确定。专家组将在11月进行检查。

请各系于10月28日前将抽查的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以及相关制度材料、计划安排与过程管理材料、总结分析材料交至东方学院教务部(行政楼306)。联系人:傅 婵,联系电话:88922740。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