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学院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校2009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9年06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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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通〔2009〕35号
各二级学院(系):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校2009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本次抽查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我院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等三个学科门类下的16个专业,抽查专业为:
序号
| 所属系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科
| 1
| 会计系
| 会计学
| 管理学
| 2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3
| 财政系
| 财政学
| 经济学
| 4
| 税 务
| 经济学
| 5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6
| 管理系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7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8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9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10
| 金融系
| 金融学
| 经济学
| 11
| 保险学
| 经济学
| 12
| 信息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13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 学
| 15
| 经贸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16
| 经济学
|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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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要求
1、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电子稿,包括: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论文正文;各系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excel)。
开题报告中,学生提交的前面五个部分,务必要求完整,第六部分“指导老师意见”及第七部分“系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意见”两处内容,不做要求。
2、所有书面材料,包括任务书、教师指导手册和答辩记录本不要求上交。各系的过程管理材料抽查不做要求。
三、上交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系)在6月25日之前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电子稿需按照统一格式上交到东方学院教务部,电子稿递交格式为:文件夹(以系命名)--文件夹(以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夹(以班级名称命名)---每生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命名)----论文材料(包括正文、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
四、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系)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论文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东方学院教务部联系人:
傅 婵 88922740,E-mail: fuchan@zufe.edu.cn。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校2009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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