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学院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本科高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0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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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通〔2010〕25号
各分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本科高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9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浙江省教育厅在本次抽查中将首次启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平台”,采用网上递交检查材料、网上评审的形式。本次抽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查专业
我院2010届除艺术设计专业外,其余20个专业均要接受此次检查,具体抽查专业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类别
| 1
| 财政学
| 经济学
| 2
| 税务
| 经济学
| 3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4
| 会计学
| 管理学
| 5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6
| 审计学
| 管理学
| 7
| 金融学
| 经济学
| 8
| 保险
| 经济学
| 9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11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12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13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14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15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16
| 法学
| 法学
| 17
| 经济学
| 经济学
| 1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19
| 英语
| 文学
| 20
| 广告学
|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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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抽查内容
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电子稿,包括: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特殊专业可不作要求)、毕业论文正文、论文成绩。教师指导手册和答辩记录本不要求上交,分院的过程管理材料抽查不做要求。
三、材料要求
(1)学生材料。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正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任务书等文档可以使用PDF或Word2003格式,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学生学号命名,并压缩成Rar格式后上传,如060805401.rar。文件内容不能加密,上传前应预查毒,单个Rar文件不能大于500M。
(2)成绩汇总单。各分院需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专业2010届毕业论文成绩汇总单(附件2)”的格式,按专业上报成绩。
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各学院必须于2010年6月30日前交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四、评审专家
请各分院每专业上报1-2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且熟悉教学工作的教师。要求资料真实、完整,尤其要确保联系电子邮箱畅通,专家信息上报格式参见附件3,其中帐号的格式统一为:dfzufe+专家姓名的汉语拼音全拼。请各分院将抽查专家名单汇总表发送至:jwb@zufe.edu.cn。
六、其他
本次抽查材料的上传工作由教务管理部承担,各分院需对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论文材料电子文档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时将电子文档交教务管理部(文华行政楼306)。
联系人:傅 婵 电话:88922740 E-mail:jwb@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本科高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
附件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专业2010届毕业论文成绩汇总单
附件3:浙江省毕业设计(论文)抽查专家汇总表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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