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0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实习中安排综合专业实训的通知
时间:2012年12月0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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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2012〕60号
各分院(中心):
为体现我院培养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实践能力,由教务管理部协同教育技术中心提议,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在2010级部分专业毕业实习中安排综合专业实训。
一、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选取2010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进行综合专业实训。综合专业实训安排在第六学期,时间不少于两周,实训形式为集中实训,实训学分占毕业实习学分中的一学分。上述专业学生须先参加综合专业实训,方可参加毕业实习。
二、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综合专业实训的具体教学组织工作。
1.开展综合专业实训课程建设,负责制定综合专业实训教学大纲;
2.落实2010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综合专业实训教学任务;
3.负责实训期间的学生教学组织管理与教学过程管理;
4.选聘综合专业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综合专业实训教学团队建设。
5.负责综合专业实训课程考核;
6.负责综合专业实训课程教师工作量的上报和发放。
三、专业所在分院应做好参与学生的动员工作,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综合专业实训。
1.分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落实综合专业实训的学生组织工作;
2.分院应结合学生综合专业实训成绩,对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进行认定。
3.分院应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综合专业实训,从有利于学生专业培养目标的角度出发,对综合专业实训提出专业建议。
四、教务管理部的管理工作
1.负责综合专业实训课程学分的认定;
2.检查、监督综合专业实训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
3.负责综合专业实训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
4.负责综合专业实训课程教师工作量审核;
5.协调、解决综合专业实训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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