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方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2年09月0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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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2012〕35号
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毕业实习的教学效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对各分院2012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成果材料及过程管理材料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环节材料。
二、检查内容
(一)各分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各分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和过程管理材料。
(三)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文献综述、正文、指导手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2.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包括:毕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及其他相关实习材料。
(四)各分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分析材料、毕业实习的总结材料。材料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包括:
1.总体质量情况;
2.成绩统计分析表;
3.指导教师数、人均指导学生数、结构情况等;
4.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
三、检查程序和方法
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分院上报的相关制度材料、计划安排与过程管理材料、总结分析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对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成果材料进行抽查,每个专业抽取5-10份,抽查学生名单(见附件)。专家组将在11月进行检查。
请各分院于11月2日前将抽查的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以及相关制度材料、计划安排与过程管理材料、总结分析材料交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5)。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
教务管理部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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