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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实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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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6〕38号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现对各分院2016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相关材料。

二、检查内容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为两项独立检查项目,请分院按下列要求,分别提供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相关材料。

(一)各分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领导机构;

2.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包括备选题库(选题指南)、教学计划、进度安排、评阅程序、评分标准等;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1);

4.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不做硬性要求)、文献综述、正文、指导手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等;

5.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数据分析,包括中期检查情况、总体质量情况、成绩统计分析表(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分析表(附件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

(二)各分院毕业实习检查内容

1.毕业实习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领导机构;

2.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材料,包括教学计划、进度安排、评分标准等;

3.毕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附件5);

4.毕业实习成果材料,包括毕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及其他相关实习材料;

5.毕业实习总结材料、数据分析,包括中期检查情况、总体质量情况、成绩统计分析表(附件6)、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

三、检查程序和方法

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分院的相关制度材料、计划安排与过程管理材料、总结分析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进行抽查,每个专业抽取6份,详见抽查学生名单(附件7),对2016届毕业实习成果材料进行抽查,每个专业抽取3份,详见抽查学生名单(附件8)。

请各分院于10月14日前分别将抽查的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成果材料以及相关制度材料、计划安排与过程管理材料、总结分析材料交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5东)。

联系人:李鑫益 电话:87571326

附件:1-8

教务管理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