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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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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做好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年04月2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院教通〔2007〕019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生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务处在2006年9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注册管理的通知》(浙财院教通〔2006〕068号),据调查,现全校尚有52位同学(见附件)因没交学费或没有办理缓交手续未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注册,按规定他们不准参加学校的教学和各项活动,上学期的成绩和学分也未予确认,本学期他们未出现在任课教师的上课学生名单中(毕业班学生不能进入论文指导环节),教师不能对其平时成绩进行考核记录,期末成绩也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为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经研究,要求尚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注册的学生必须在5月11日前办理注册手续,否则学校将严格按制度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未注册同学的督查,与学生逐个谈话,并在4月2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教务处、学生处。

附件1: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未注册学生人数统计表

2:教务管理系统中未注册学生名单

教务处、学生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