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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2010届毕业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浙财院东教通〔2009〕55号

各系(部)、2010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系(部)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0日。

1.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学籍状态、身份证号码及电子照片信息。如有错误,由各班学习委员集中本班学生更正信息,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附件1),并汇总到各系教学助理,然后上报教务部登记修改。(涉及学生身份证信息更改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户籍证明;照片信息有误的,需提供一寸蓝底电子照片)

2.学习简历: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个人简历】,只需填写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两部分内容。填写格式见页面说明,该简历信息与学籍卡等档案信息关联,每位学生务必慎重填写!

二、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学业成绩单:由教务部负责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

三、学生奖惩信息:由学工部负责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

附件1:《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

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