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级56名优秀本科生进入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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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6〕78号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院〔2010〕233号)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东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张超逸等56名学生符合进入校本部学习的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6年8月12日—8月14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8月14日15: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18967378371
教务管理部
2016年8月12日
2014级进入校本部学习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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