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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3〕66号

各二级学院、2024届毕业生: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自2002年起毕业生的图像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院2024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310月进行,由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专程来我院集中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拍摄时间:

101213

(二)拍摄地点:影剧院

A组: 信息学院、会计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财税学院

B组: 金融与经贸学院、法政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拍摄地点排队等候并签到(签到时间见附件)。

2.进入拍摄流程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入拍摄场地,每位学生先登记拍摄序号,后使用身份证识别个人身份后方能拍摄,切勿未登记直接拍摄。

3.本照片为证件照,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拍摄背景为蓝色。

4、眼镜:不得佩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6、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化妆,不能扎丸子头。形象干净整洁,嘴唇自然闭合。

7、衣着:统一白衬衫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学生必须按教务管理部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集中拍摄的学生会影响其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进度,无法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原则上将于明年6月毕业的学生都必须带上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每位学生都通知到位。

联系人:傅老师0573-87571296,行政楼A111办公室。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附件2:个人散拍须知

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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