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 |
总监考 |
姓名 |
巡考1 |
姓名 |
巡考2 |
姓名 |
巡考3 |
姓名 |
巡考4 |
姓名 |
1月4日 (周一) |
院领导 |
吴翼泽 |
团委 |
许乐 |
法政 |
韩娟 |
外语 |
张友文 |
督导委 |
尹正萍 |
1月5日 (周二) |
院领导 |
金国锋 |
学工 |
方志勇 |
会计 |
来明佳 |
体育 |
何晓芸 |
督导委 |
盛超明 |
1月6日 (周三) |
院领导 |
蒋钰明 |
教务 |
姚莉 |
金融 |
李乐 |
财税 |
刘央央 |
督导委 |
郁晓 |
1月7日 (周四) |
院领导 |
黄志岭 |
纪监审 |
林松洁 |
文设 |
胡悦 |
工商 |
宣刚 |
督导委 |
王书东 |
1月8日 (周五) |
院领导 |
叶东惠 |
教务 |
杨勇 |
创业 |
王侦 |
信息 |
应可珍 |
督导委 |
李馨弘 |
1月18日 (周一) |
院领导 |
申屠莉 |
信息技术 |
李毅 |
外语 |
周春霞 |
金融 |
黄文平 |
督导委 |
陈庆仙 |
1月19日 (周二) |
院领导 |
马雪英 |
人力 |
刘畅 |
创业 |
王侦 |
法政 |
韩娟 |
督导委 |
吴欢超 |
1月20日 (周三) |
院领导 |
方咏 |
学工 |
崔艳明 |
会计 |
陈趣 |
财税 |
刘央央 |
督导委 |
赵倩 |
1月21日 (周四) |
院领导 |
林香娥 |
教务 |
姚莉 |
文设 |
胡悦 |
工商 |
宣刚 |
督导委 |
郁晓 |
1月22日 (周五) |
院领导 |
吴翼泽 |
教务 |
杨勇 |
体育 |
何晓芸 |
信息 |
彭武珍 |
督导委 |
王书东 |
考试时间:
第17周:08:50--10:50、13:00--15:00、16:00--18:00(周一至周三)
第19周:09:00—11:00、13:00—15:00、15:30--16:30(周三)
注:(1)请巡考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4 西)领取考场安排表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2)巡考人员若有变动,请提早一天告知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294,手机:18069766866
教务管理部
2020年12月30日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考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管理部(87571294/18069766866);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管理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4 西)。
巡 考 职 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私自替换监考人员的现象、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站立监考,是否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谈笑、聊天、睡觉、批阅试卷等),以及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4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