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缓补考考生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02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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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通[2011]34号
各分院、学生各班:
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名单予以公示,上学期必修课程正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本次补考;凡旷考、考试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和重修不及格者,皆不予安排补考;上学期按要求申请缓考且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本次缓考。
相关学生应及时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各分院教学主管处,本周五(3月4日)下午12:00前以分院为单位书面反馈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联系电话87571124。
本次缓补考考试安排将在名单核对结束后另行通知公布,希望相关同学及时关注东方学院网站,并相互转告。
注:近期考试相关通知都会在长安校区食堂门口张贴,日后移至教务公示栏。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考生名单20110302
教务管理部
201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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