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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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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安排毕业前清理性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通〔2014〕176号

各分院(中心)、学生各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毕业前清理性考试。经研究决定,自2014-2015学年起应届毕业生第八学期还未获得的必修课程学分只能通过参加重修获得,学院不再组织毕业前的清理性考试。如学生不能在毕业前修满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必须作结业处理或者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希望全体学生认真做好学业规划,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在相应的学期内修满相应的学分。对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务必及时参加补考或重修。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