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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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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总监考、巡考安排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浏览次数:  来源:

 






考试时间:

09:00--11:00、12:00--14:00、14:30--16:30,部分考试考试时间以考试安排表为准。

注:(1)请巡考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4 西)领取考场安排表、签到表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2)巡考人员若有变动,请提早一天告知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294,手机:18069766866

教务管理部

2023年2月16日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考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管理部(87571294/18069766866);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管理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2)。

巡考职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私自替换监考人员的现象、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站立监考,是否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谈笑、聊天、睡觉、批阅试卷等),以及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