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单独辅导班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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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7〕24号
各分院、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毕业前清理性考试。我院自2014-2015学年起已不再组织毕业前的清理性考试。
针对2013级毕业班学生,已重修过但仍未通过的课程当前学期没有开课,学院将开设部分重修单独辅导班。本次重修单独辅导班同时面向2014级学生。具体拟开设重修单独辅导班课程授课计划详见附件1,请相关学生及时到所在分院教学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
特此告知。
教务管理部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重修单独辅导班授课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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