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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1〕26号

各二级学院:

2020年12月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附件1),启动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文件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覆盖全部高校和专业。

为落实文件精神,加强与改进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教务管理部决定在本学期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自查时间

2021年4月8日-2021年5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组建检查工作组负责自查工作,选拔学院内论文指导经验丰富、教学严谨的专任教师担任评审专家,鼓励各二级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参与。

(二)对照要求逐篇审查。自查重点应包括:1.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2.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手册、答辩记录等过程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3.是否有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评阅程序、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和办法等。

(三)以查促改,扎实推进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结合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相关要求,提高论文质量。

四、材料报送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完成《自查报告》(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和《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审查记录》(按照专业填写,详见附件2),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管理部。

教务管理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