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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优秀专业导师的决定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2019271

各分院、部门:

根据教务管理部《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专业导师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9〕88号)要求,在分院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评选闫新华等14位教师为我院2018-2019学年优秀专业导师,现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