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9〕68号
各分院:
根据《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实践(1)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9〕49号)相关文件要求,五个分院上报了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实践(1)项目。现将相关分院上报的12项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实践(1)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具体项目名单请见附件1。
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参与项目的学生组织管理、成绩评定、成果提交等事务。请相关分院于9月25日前将各项目参与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教务管理部。
附件:1.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实践(1)项目名单
2.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实践(1)项目参与学生名单
教务管理部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