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9〕67号
信息分院、工商管理分院: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教育部职教20条的重要改革部署、我院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行动计划——应用型专业内涵建设专项计划的重要组成,有助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1)》(浙财大东〔2019〕118号)文件精神,为了解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按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要求从即日起建立所有试点院校的工作推进情况周报制度,首批所有试点院校每周提交一次进展报告并反映问题建议(详见附件)。
请信息分院和工商管理分院每周四上报进展情况,上报内容包括(不仅限于):
1.1+X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情况或实施计划。
2.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参加或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情况。
3.教学条件建设完善情况。
4.标准及培训内容融入教学的情况或计划。
5.学生参与专门培训与考核等方面的进展情况或计划。
6.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分条目提出实施进展工作中遇到的各方面的困难问题。
7.政策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条目提出希望国家或省级层面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对培训评价组织的意见建议。
8.其他。
9月15日前上报第一次材料,材料须由试点院校负责人签字,以PDF格式报至教务管理部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104西。
联系人:张石磊,电话:9211287
邮箱:1183252840@qq.com
附件:1.教育厅关于建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的通知原文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列表
教务管理部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