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东方学院第一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0年09月15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
各分院、部(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水平,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浙教工[2010]5号),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9-10月在全院举办以“说课”为竞赛形式的东方学院第一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一)比赛范围和条件
1.参赛教师必须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在编教师,年龄不限。
2.说课课程以必修课理论教学为主,有自制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二)比赛程序
第一阶段:9月15日-9月21日,动员报名。各分院、部(室)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本分院教师报名,由各分院初步审核后汇总,并于9月2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发至dfjiaowu@126.com。
第二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集中进行院级比赛,参赛教师根据分组安排,集中进行现场说课比赛。评审专家根据参赛者的说课情况评定成绩确定学院本次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并依据比赛成绩择优向浙江财经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8名。
(三)说课的基本流程
说课的基本流程可参考《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说课竞赛指导性意见》(附件2),以模拟课堂教学形式为主,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评委系统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涉及等。院级比赛的说课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可以使用PPT。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院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东方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及教学工作业绩计算按学校有关文件制度规定执行。
二、201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观摩
院级教学技能比赛期间,各分院应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到现场参与观摩学习,尤其是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进校时间较短的教师及近几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相对较低的教师。校级教学技能比赛期间,学校将全程录制录像并在教务处内网展示,供全校教师观摩。
观摩活动结束后,各分院、教研室应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观摩心得的交流和研讨。分院将新的交流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发至dfjiaowu@126.com。
联系人:杨程佳 电话:87571292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