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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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调休,共三天。
2017年4月1日(周六)上第7周周一的课。
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2017年4月2日(周日)正常上课,4月3日(周一)上第6周周六的课,4月4日放假。
特此通知。
教务管理部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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