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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教学激励工作量分配的通知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通〔2015〕147号

各部门:

现开展2015年度教学激励工作量分配工作。各类项目的计算标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激励办法》(浙财院东〔2008〕82号)执行。

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由教务管理部统计、计算出各部门2015年度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有关项目的工作量分值,发教学激励工作量统计初表至各部门进行核对。

请各部门认真核对表中的各个项目,查看计分项目是否有遗漏缺少,负责人及分值等是否有误。若有,请填写补充表(附件1),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本人主持的各项目工作量分配明细(附件2,含样表)。

若项目为负责人独立完成,则该项目分数为负责人所有;若项目为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请按排名及系数分配工作量得分,部门外参与人请注明。其中重点教材类请填写教师编写出版教材登记表(附件3)并分配分值。分配明细需由负责人签章后报各部门汇总。

3.请各部门汇总本部门教师个人工作量总分,填写计分汇总表(附件4),部门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部门章。

请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以上各纸质表交至行政楼A105西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