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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青年教师学习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通〔2015〕102号

各分院、(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暨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安排和浙财大东教通〔2015〕84号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我院青年教师学习交流会,交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0月16日(校历第五周周五)。

二、参加人员: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浙财

大东教〔2014〕40号)要求,参加“教学能力培训”的全体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分院分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分院专业负责人、分院教学秘书、教育技术中心、体育中心和教务管理部相关人员。

三、工作准备:

1.学院组织青年教师进行分组交流,每位青年教师参加并发言。参加交流会的青年教师发言稿参照预通知要求,也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与学院加强应用型建设的要求。发言稿电子版请以分院(中心)为单位由分院联络员汇总,提交时间截止10月8日16:00。

2.为了开拓思路、激发灵感,教学研究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以分院(中心)为单位由分院联络员汇总,格式参照预通知要求,提交时间截止10月23日16:00。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若干优秀论文。

教务管理部联系人:赵选泽,联系电话:0573-87571294。

附件:

1.青年教师学习交流会参会青年教师名单

教务管理部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