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8〕41号
各分院:
兹定于4月26日周四下午召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评审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4月26日(周四)13:30-15:30
二、会议地点:行政楼A317(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主持人:马雪英副院长
四、参会人员: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请做好PPT汇报准备,汇报5分钟/项。如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参加答辩。
(二)项目负责人汇报内容应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要求,重点阐述基地建设情况、基地运行情况及相关特色项目。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6日10:00前将汇报所用PPT发送至邮箱2439357510@qq.com。
(四)汇报答辩顺序如下:
序号 |
分院名称 |
申请基地 |
项目负责人 |
1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海宁风尚学院 |
刘怡泓 |
2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浙江宁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李忠 |
3 |
财税分院 |
海宁市税务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
刘颖 |
4 |
工商管理分院 |
嘉兴顺丰运输有限公司实习基地 |
万俊 |
5 |
工商管理分院 |
杭州引路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陈佳骊、罗晓峰 |
6 |
会计分院 |
杭州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学实践教育基地 |
冯晓 |
7 |
信息分院 |
杭州达内为上软件有限公司 |
马雪英、周慧 |
8 |
信息分院 |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
应可珍、曹青丹 |
9 |
法政分院 |
长安镇(高新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
陈闵健、邵培樟 |
联系人:乔子媛;联系电话:9211192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管理部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