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生校对学历电子注册图像的通知
时间:2009年02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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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通〔2009〕7号
各系(部)、2009届学生各班:
为了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自身利益,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网页左上角“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现要求每个已拍照毕业生按上述网址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校对并确保本人信息的正确性。
重要提示:
1、没有参加今年毕业生电子注册摄像的同学没有照片信息,也没有登陆权限。已参加当年毕业生电子注册摄像的同学必须按照当时采集拍摄的"毕业生数据库"中规定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登陆。姓名、身份证号有变动者及时凭相关证明到教务部修改。
2、每个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本人信息,然后提交校对结论。注意: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校对、提交机会,请务必认真、仔细。所有的校对工作必须在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不校对者其照片将不能用于学历电子注册。
3、核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教务部宣老师咨询,电话:88922909。
备注: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学历查询网站。
2、2009届毕业生的相关数据(主要是学历信息)开通查询的时间一般为2009年年底或2010年年初。(我省2009届毕业生数据汇总一般在2009年8月份完成并上报教育部,但因全国各省份完成时间不一致,教育部最终汇总完成并开通网上查询的时间往往比较迟。)
3、2009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通过换证重修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信息更改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进行。
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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