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王梦诗等6位学生免修《大学英语(4)》和《大学英语(5)》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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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2017〕54号
各分院(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财东〔2010〕163号)文件精神,推动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规定》(浙财东〔2012〕79号)文件规定,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参加2017年6月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者(≥425分)视为提早达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英语教学要求。现同意王梦诗等6位学生免修《大学英语(4)》和《大学英语(5)》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
以上学生的后期课程学习安排如下:
1.以上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视为提前达到本科英语教学要求,可修读学院开设的外语类选修课或其他选修课程,所缺学分可以在后续学期分别补修完成;
2.学院鼓励相关学生在公共选修能力拓展模块选择英语类选修课进行深入学习,或选择感兴趣的其他公共选修课、有选修课程基础的学科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进行学习。
特此通知。
教务管理部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
同意免修《大学英语(4)》和《大学英语(5)》学生名单
序号
| 分院
| 班级名称
| 学号
| 姓名
| 1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16国贸1
| 1620710114
| 王梦诗
| 2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16国贸1
| 1620710118
| 方梦圆
| 3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16国贸1
| 1620710120
| 叶鑫
| 4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16国贸1
| 1620710126
| 董斐
| 5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16国贸1
| 1620710135
| 徐佳鑫
| 6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16国贸1
| 1620710137
| 王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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